香港警方和政府的官职名称

日期:2021-10-25 01:21:57 人气:1

香港警方和政府的官职名称

一、香港警方官职名称:

1、警务处处长

2、警务处副处长(行动)

3、警务处副处长(管理)

4、人事及训练处处长

5、刑事及保安处处长

6、监管处处长

7、行动处处长

8、财务、政务及策划处处长

9、香港警察学院院长

10、警务处助理处长(刑事)

11、警务处助理处长(行动)

12、警务处助理处长(保安)

13、警务处助理处长(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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