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方和政府的官职名称
香港警方和政府的官职名称
日期:2021-10-25 01:21:57 人气:1
一、香港警方官职名称:
1、警务处处长
2、警务处副处长(行动)
3、警务处副处长(管理)
4、人事及训练处处长
5、刑事及保安处处长
6、监管处处长
7、行动处处长
8、财务、政务及策划处处长
9、香港警察学院院长
10、警务处助理处长(刑事)
11、警务处助理处长(行动)
12、警务处助理处长(保安)
13、警务处助理处长(支援)
<香港警方和政府的官职名称
一、香港警方官职名称:
1、警务处处长
2、警务处副处长(行动)
3、警务处副处长(管理)
4、人事及训练处处长
5、刑事及保安处处长
6、监管处处长
7、行动处处长
8、财务、政务及策划处处长
9、香港警察学院院长
10、警务处助理处长(刑事)
11、警务处助理处长(行动)
12、警务处助理处长(保安)
13、警务处助理处长(支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