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企业单位退休职工死亡后丧葬费和抚恤金的近期发放标准。

日期:2022-02-26 22:59:05 人气:1

沈阳市企业单位退休职工死亡后丧葬费和抚恤金的近期发放标准。

根据原辽宁省劳动厅《关于调整企业职工部分保险福利待遇支付办法的通知》(辽劳字[1996]196号)第三条规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时,按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的月社会平均工资发给丧葬补助费,按上一年本市10个月的月社会平均工资发给其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费”。死亡退休职工生前有供养直系亲属的,根据原沈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供养直系亲属享受的一次性救济费和按月享受的生活救济费标准纳入养老保险统
    A+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