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行医中的"情节严重"的界定

日期:2016-04-05 06:28:48 人气:1

非法行医中的"情节严重"的界定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案件的司法解释》(2008)   第二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二)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   (三)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   (四)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第三条 具有下列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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