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转业士官安置政策

日期:2021-02-10 05:30:52 人气:1

异地转业士官安置政策

  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管理规定》,士官服役期间,原则上不得在部队驻地和本部队内部找对象结婚,不得将不符合随军条件的配偶子女调到部队驻地。因此,民政部、总参谋部要求,凡违反“士官管理规定”的,一律不得异地安置。   为了保证部队士官退出现役工作的顺利进行,照顾转业士官的切身利益,针对各省驻军多,转业士官异地安置矛盾突出的实际,经省政府批准,对一些不太符合异地安置政策,但结婚时间和配偶迁入当地时间较长的士官,在当地安置上给予了适当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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