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的处罚,适用《特别规定》吗,《食品安全法》没有规定

日期:2017-09-30 16:20:57 人气:3

销售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的处罚,适用《特别规定》吗,《食品安全法》没有规定

一、如果是厂家销售的这种行为属于《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四条第(五)项规定,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擅自从事应当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的违法经营行为。 构成了无照经营行为,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四条对于无照经营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行为规模较大、社会危害严重的,并处2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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