筹建期开办费的账务处理
筹建期开办费的账务处理
日期:2018-01-27 23:21:56 人气:1
简单点说:
工业企业在首次执行日的开办费余额,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的规定,应在首次执行日后第一个会计期间内全部确认为“管理费用”。企业筹建期间是指从企业被批准筹建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的期间。 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等在实际发生时,借记“管理费用”科目(开办费),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企业应注意的是,在新准则下,企业筹建期间的开办费用